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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16-01-06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部近日印发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分配办法、申报与审批、管理与使用、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规定。

《办法》强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中央引导、地方统筹、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因素分配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方予以奖励。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分为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具体数额由财政部根据年度专项资金规模等确定。具体支持范围包括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他项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具体支出范围包括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设施开放服务以及开展文体活动等。

《办法》指出,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中央相关部门负责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重点项目原则上每省(区、市)不超过5个,一般项目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不需报送申请。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细则,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一般项目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财政部会同中央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实施监管,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监管和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分配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择机向社会公开。(记者许亚群)

来源:中国文化报 责任编辑:林思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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