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度实体书店扶持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文改办:
为扶持我市优秀实体书店科学发展,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暂行办法>》(泉委宣联〔2015〕15号)要求,开展2015年度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符合《泉州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本年度重点扶持坚持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近年来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实体书店;有鲜明专业定位,特别是以人文类和学术类出版物为重点发行门类,有较好社会影响的书店;创新便民服务举措,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成效较突出的书店。
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民营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场所拥有产权证明资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书店属企业的,提供2014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报表附注说明等,企业盖章确认的复印件);书店属个体工商户的,酌情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复印件);
3.书店近年来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以及获得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书店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电子文档同时附送,由市文改办和各县(市、区,含开发区、台商区,下同)文改办各留存一份。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文改办组织符合条件的书店开展申报。书店应于2015年8月31日前,按工商注册地向所在县(市、区)文改办提交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文改办对书店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向申报书店管辖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了解近年对该书店日常监管情况。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资格但材料不完整的,通知申报书店补足;对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完整申报材料的书店,将不予受理。
3.对符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完整的书店,各县(市、区)文改办会同辖区文广新局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到实地现场核实,了解其所申报情况真实性,掌握其所申请资助合理性和必要性。
4.各县(市、区)文改办经对申报书店审查,筛选出较好的作为推荐资助对象,同时说明资助理由。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推荐资助的书店不超过1个。
5.各县(市、区)文改办出具推荐文件,并于9月15日前将相关表格及重要依据材料汇总提交到市文改办。已获得2014年实体书店补助的书店不再申报。
联系部门:泉州市委宣传部文改科
联系人:刘攀、傅明芳
电话:28387732
电子信箱:wgb22160930@163.com
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6号楼6409室
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来源:泉州文化产业网 责任编辑:傅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