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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消费的意见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15-05-05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商务局、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泉州市统计局、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消费的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充分发挥文化消费在推动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持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现就进一步促进文化消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泉州民营经济发达、文化积淀丰厚的优势,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消费供给,培育文化消费理念,拓展文化消费业态,积极引领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方式,切实发挥文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使文化消费成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助力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

  (二)基本原则

  ——注重市场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文化消费的推动作用,注重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竞争与协作相统一,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供需对接,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注重需求引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文化消费需求,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观念,引领文化消费时尚。

  ——注重创新驱动。围绕焕发文化消费活力和消费潜力,积极借鉴吸收先进文化消费理念和方式,把握文化消费趋势和规律,推动文化内容、经营机制、消费模式创新。

  ——注重产业联动。立足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文化消费空间。

  ——注重社会效益。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坚持文化为民惠民,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加强文化市场建设与管理,努力为人们提供科学健康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文化消费市场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文化消费环境更加完善;全市文化消费总量、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和消费满意度稳步提升,文化消费年均增速力争达到10%以上,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文化消费升级

  适应群众文化消费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文化消费供给,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打造各具特色的原创文化精品,通过文化产品升级促进文化消费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多的文化消费选择。顺应文化改革发展大势,创新文化产品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文化成果转化模式,推动文化创作、成果转化、产业经营一体化运作。支持文化设施运营单位与文化创作、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进文化资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扶持一批优质文化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文广新局)

  (二)引领文化消费理念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互联网等主要传播媒介,长期、持续地加强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宣传,引导居民由主要关注物质消费向更多关注文化消费转变,引导文化消费由消遣娱乐向提升个人素质、实现精神享受转变,逐步在社会上形成愿意文化消费、享受文化消费的良好氛围,引导居民自觉进行文化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重视和加强市民素质教育投入,努力提高群众的文化鉴赏水平和鉴别能力。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音乐、舞蹈、书法、绘画、设计和创意作品竞赛,举办全民阅读、科普宣传、文化旅游等活动,培养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习惯和理念。(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委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三)鼓励文化消费行为

  编制泉州文化消费指南,举办各类惠民文化消费活动。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载体,加大对文化消费的宣传力度,打造彰显泉州文化魅力、释放文化产业活力、促进文化消费的集中展示和宣传推介平台。支持和推动文化企业拓展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利用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网等方式,向消费者及时提供最新文化消费信息。加强文化消费市场引导,加强行业监测分析,创新文化消费形式,重点推出有市场前景、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戏曲演出、音乐剧、舞台剧、音乐会、演唱会、电影、文化旅游等,实现企业有效销售和消费者有效消费。(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

  (四)拓展文化消费业态

  加快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推动文化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拓展新媒体文化消费。加强通讯设备制造、网络运营、内容服务单位之间的互动合作,强化智能终端设备的推广应用,丰富文化消费载体,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举办“我们的节日”等特色主题活动,充分发掘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闽南民俗活动的文化内涵,丰富人民群众节假日文化消费选择。实施文化品牌引领战略,结合各地有影响有特色的文化节庆活动,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群众欢迎的文化消费活动品牌。(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

  (五)加快文化消费发展

  结合城市定位,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创意产业园区、商贸中心、宾馆饭店等引入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商业服务与休闲文化高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抓好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支持旅游景区增设文化消费项目,开辟特色文化旅游新线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农业观光旅游,引入创意农业、情景体验、家庭农艺等消费项目,以农业文化消费助推农业发展。推进文化消费市场一体化建设,支持文化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源整合。建设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完善营销网络,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有效引导我市文化企业、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走出去”,不断拓展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改办、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体育局、市贸促会)

  三、扶持措施

  (一)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文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文化消费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程,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水平。支持文化消费载体建设,引导文化消费产业聚集发展,鼓励发展文化消费服务联盟,支持文化企业合作发展,搭建文化消费服务平台。加强文化领域核心人才、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扶持力度,继续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文化产业优秀人才评选,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责任单位:市文改办、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社科联)

  (二)加大扶持力度

  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出台的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发挥文化产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的导向扶持作用,建立适度竞争、消费挂钩、择优扶持的新机制,逐步实现由直接补贴文化经营单位向补贴居民文化消费转变。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文化下乡活动,通过为民办实事、以奖代补等形式,着力提升文化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惠民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改办)

  (三)加强金融服务

  围绕建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文化消费发展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拓展创意产业、文化旅游、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消费信贷业务,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促进个人信用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发文化消费支付结算和移动支付系统,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发挥技术、信息、资金优势,为文化消费提供便捷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将更多优秀文化创意项目、文化市场建设项目等纳入文化惠民体系。(责任单位:人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文改办)

  (四)强化权益保护

  推进文化消费领域产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化对建设安全可信消费环境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完善有利于创意和设计发展的产权制度。完善文化产权市场建设,促进文化产品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合理有序流通。(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

  (五)支持项目建设

  加大对文化消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进政府投入方式,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文化消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和特色街区建设,支持其开发特色文化消费项目。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服务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对符合产业导向的重点文化企业和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文改办)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文化消费引导促进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市文改办)

  (二)强化统计监测

  加强文化消费统计,实现各有关部门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充分利用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平台,深入开展文化消费和文化市场的统计监测,准确掌握本市文化消费规模和结构的变化。组织开展文化消费研究,加强对文化消费主要领域发展特征、趋势的分析研究,为进一步促进文化消费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市文改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

  (三)强化市场监管

  推进文化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扫黄打非”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文化侵权行为,惩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行为,维护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市知识产权局)

  (四)强化考核评价

  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把市场认可度作为评价和支持文化消费项目的重要依据,优化政策激励方式。建立由第三方实施的消费者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消费者需求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文改办)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2015年4月24日印发

来源:泉州文化产业网 责任编辑:林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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