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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14-08-26

  (五)健全各类特色文化市场主体。培育和引进特色文化骨干企业,发挥其在创意研发、品牌培育、渠道建设、市场推广等方面的龙头作用,带动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打破地区、行业分割,主动开放市场,鼓励外地企业到本地投资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进入特色文化产业,把引入外部资源和做强做优本地企业有机结合。鼓励各类合作社、协作体和产业联盟在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扶持各类小微特色文化企业和创业个人,支持个体创作者、工作室等特色文化产业主体发展。

  (六)培育特色文化品牌。支持各地实施“一地(县、镇、村)一品”战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发挥有代表性的民间手工艺人、工艺美术大师和文化名人在培育特色文化品牌中的作用。建立特色文化品牌认证和发布机制,加强宣传推广,完善传统工艺、技艺的认定保护机制,鼓励挖掘、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等民间特色传统技艺和服务理念,鼓励特色文化企业申报原产地标记,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力度。

  (七)促进特色文化产品交易。完善特色文化产品营销体系,创新营销理念,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依托社交媒体等网络平台,拓展大众消费市场,探索个性化定制服务。支持特色文化产品参加各类文化产业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展会设立特色文化产品展示专区,支持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参展。鼓励“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发展,引导一家一户式的传统销售向代理、品牌授权等现代营销转变。借助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的营销渠道与营销经验,扩大特色文化产品销售。提升各类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促进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加大财政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纳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分步实施、逐年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开发、演艺剧目制作、特色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支持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加强税收政策跟踪问效。利用文化部与相关金融机构部行合作机制、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特色文化企业的投融资支持与服务。

  (二)强化人才支撑。以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端文化创意、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加大对特色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扶持。探索与知名培训机构、专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共同培养机制,办好西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文化产业投融资实务系列研修班。通过资金补助、师资支持等多种形式,支持各地开展特色文化产业人才培训。依托工作室、文化名人、艺术大师,促进人才培养和传统技艺传承。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学艺者的培训,着重提高其创新创意能力。积极将特色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建立重点项目库。按照自愿申报、动态管理、重点扶持的原则,依托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面向全国征集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支持和服务。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拓宽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投融资、交易、合作渠道。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享受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绩效奖励等扶持。

来源:中国文化产业网 责任编辑:林煜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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