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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预警与对策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13-04-19

  在下一个十年中,资本必将成为文化产业大发展的重要催化力量。也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对当前文化产业投融资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做好预警性的研判,从而能切实改善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与机制。

  一、文化财政资金配置:“损不足以奉有余”

  在市场经济相对成熟的条件下,市场是基本的资源配置机制,遵循的是优胜劣汰的效率法则,财政作为第二次强制性社会资源配置活动,实行的是扶助弱势的公平规则。用老子《道德经》的话,市场是典型的“人之道”,强者是通过不断蚕食弱小者而进一步强大起来的,即所谓“损不足以奉有余”;而公共财政则应当是“天之道”,通过税收等强制性的制度安排,使财富增值能力较强的群体对财政收入作更大的贡献,即“损有余”,通过财政支出补贴社会弱势群体或公益部门,即“补不足”。

  在市场发育机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产业性的财政资金需要优先孵化、培育和扶持那些具有基础性或市场失灵的文化行业或项目,建立财政的产业资本引导机制,孵化和培育中小型文化企业,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而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是,财政资金分配与市场的资源配置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互补与制衡机制。财政资金往往更容易被那些具有体制和市场双重优势的强大的文化单位或文化项目所获得,而那些盈利描述较弱、具有较大公益性的文化产业项目往往在竞争性的申报评审中被无情淘汰。

  二、文化产业资本运营:“劣币驱逐良币”

  由于我国现阶段文化产业投融资的基本风险机制还没有形成,文化产业相关资本市场在实际运行中,投机性的资本可能比投资性的资本更有积极性,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颇令人担忧。

  其一是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所进行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活动存在很大问题。银行借贷需要有效的质押,一般认可的有效质押为土地、设备等“硬”资产。而文化产业的核心资产往往是文化资源、创意脚本、人才才华等“软”的无形资产,尚且缺乏像科技产业那样的专利知识产权评估模式。现在出现的针对文化产业项目的无担保贷款个案,大多是为了迎合政府号召的试探性、公关型做法。

  其二是直接投融资方面,在当前颇受关注的创业板中,文化创意类的企业被寄予厚望。但许多文化创意类企业其实并没有为上市做好准备,文化创意产业中的商业规则也与上市所要求的企业规范有一些深刻的冲突。为避免上市以后企业运作出现问题,比较稳健的企业也许会保持低调。而一些投机性的资本则会贴上“文化创意”标签,打概念牌,借机上市。

  其三是非证券化的资本市场,比如国内首家文化产权交易机构——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近期已经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的一次重大进展。但令人担忧的是,以“文化资产”名义进行交易的,主要是国有文化部门的土地、房屋、设备等“硬”资产,而“软”资产则可能被免费搭售,从而可能造成国有文化资产流失。

  为切实推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建设的程序机制。建议文化的财政支出全面引入基金化的管理机制,切实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以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开、公平的公共资金分配机制,使公共财政的文化支出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充分发挥财政支出对社会文化资本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二、推动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风险中介机制。建设包括文化创意无形资产的评估、认证、担保、法律服务等一系列中介机制,同时加强文化行业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丰富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金融工具,增强投资人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信心。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

来源:文化创意产业参考  责任编辑:傅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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