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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12-09-11

  一些城市宣告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有的甚至超过10%;一些地方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更“吓人”,年增长率高达50%……统计的口径不一,不仅不能准确描述文化产业的现状,数据的可比性也不大,影响科学决策。8月国家统计局颁布了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规范各地的文化产业统计。

  国家统计局颁布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这是文化产业界的一个大事。新标准与2004年版的标准有哪些不同?新标准的统计口径是放大了,还是缩小了?新的标准有哪些新特点?记者特请专家一一解读。

  2004年版的延续和升级

  “只是新修订,不是推倒重来,具有极强的延续性。”国家统计局的解读强调了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新的文化产业统计标准是以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制定的,兼顾部门管理需要和可操作性。

  新标准具有很强的“兼容性”,中央文资办、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评价说,在国际上,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2009》相衔接;在国内,又充分吸收了北京、杭州等先行进行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地区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是文化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的集大成。

  “2012年版新标准是2004年版的超越和升级。”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向勇认为,新标准全面聚合了我国文化的传统业态和新业态--对文化传统业态类别范围的界定与2004年版相对应;对文化新业态的统计解释与客观现实相契合。从而,形成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新的统计规范。

  业内人士认为,新修订的文化产业统计标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客观进程和可喜成就,顺应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趋势,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文化产业的热切关注,同时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产业认识上的模糊看法,在我国文化产业统计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尪筱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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