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办法

(一)由大赛组委会遴选、聘请国家及省级工艺美术大师、院校教授、专家及创意设计行业专业人士、企业界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按照规定的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初评和终评;

(二)由评委会筛选出入围作品,评选出竞赛的获奖作品,需要答辩的另行通知;

(三)由大赛组委会遴选、组建大赛监审组。大赛监审组全程参与评审工作,审查参赛人员的参赛资格,受理申述,确保大赛公平、公正;赛后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监审情况报告。

(四)评比结果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发布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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