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届"泉州十件宝"推选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由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泉州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办,泉州经济网、泉州文化产业网承办的首届"泉州十件宝"推选活动通过企业申报、社团、媒体、市民推荐,共收到210件申报产品。并根据推选原则,经"泉州十件宝"活动推选组委会初评,按2:1比例,产生105个候选产品名单,进行公共投票。

在此基础上,根据公众投票占60%(其中,网络投票占30%,微信投票占30%),专家评审占40%的评审规则,最终确定相应的奖项。现将推选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15年1月9日至16日,共8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推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提交"泉州十件宝"活动推选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泉秀路领SHOW天地E座401),逾期不予受理。如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推选标准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联系电话:22959379。

"泉州十件宝"推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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