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介绍

泉州市首届"感动泉州十佳美德家庭暨家庭美德人物"
评 选 活 动 介 绍

    一、活动主题
    家庭和美·社会和谐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妇女联合会、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
    (二)承办单位
    泉州妇联网、泉州文明网、泉州文化产业网
    (三)支持媒体
    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妇女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海峡都市报、东南早报、泉州商报、泉州广播电视报、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南安商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文明网、东南网、泉州网、新浪网、腾讯网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2月-2014年2月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奖项:
    评选产生"感动泉州十佳美德家庭"10个;感动泉州家庭美德人物50位(即:感动泉州好婆婆10位、感动泉州好母亲10位、感动泉州好媳妇10 位、感动泉州好妻子10位、感动泉州好女儿10位)。
    (二)评选范围:
    凡在泉州工作、生活的家庭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评。
    (三)评选原则:
    成立泉州市首届"感动泉州十佳美德家庭暨家庭美德人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选规 则,统一管理和监督整个评选过程;同时,邀请相关部门组成"综合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公众投票结果,综合评定产生 相应的奖项。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推荐申报(2013年12月5日-2013年12月20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妇联,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党务(群)工作部,市直机关妇工委等部门在开展考评的基础上,每个项目分别推荐2—3个(名)候选人,并将推荐表(含电子版)报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宣传部);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上报人选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符合推荐条件要求的人选提交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推荐人选的事迹,结合推荐单位意见等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二阶段:公众投票(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6日)。
    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开始网络投票;投票过程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全程监督。
    第三阶段:综合评定(2014年1月6日-1月10日)。组织"综合评审组"共同考评,综合评定产生各个奖项。
    第四阶段:结果公示(2014年1月13日—20日)。综合评定结果在泉州妇联网、泉州文明网、泉州文化产业网等相关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被举报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获奖奖项。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2014年2月27日—3月8日)。举办泉州市首届"感动泉州十佳美德家庭暨家庭美德人物"颁奖仪式,对获奖家庭、美德 人物进行表彰;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专题报道。
    六、公众投票
    登陆泉州妇联网(www.qzwomen.fj.cn)、泉州文明网(qz.wenming.cn)、泉州文化产业网(www.qzwhcy.com),按照有关提示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的候选人编码待候选人名单产生后公布在泉州晚报、泉州妇联网、泉州文明网、泉州文化产业网等媒体上。
    七、联系方式:
    泉州市妇联妇女宣传部,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A幢5层
    联系人:林晖、苏翠霞 联系电话:28380296
    电子邮箱:qzfl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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