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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古城保护的新起点

http://www.qzwhcy.com 【泉州文化产业网】 时间:2018-09-05

近日,在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作为泉州继《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和《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后的第三部实体法,该条例经过法定程序走完三次审议流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有望于明年落地实施。

中山路作为泉州城一张鲜活的名片,从1929年形成至今,已走过了89年的岁月。近年来,中山路沿街的骑楼建筑出现因年久失修老化倒塌、火灾、水泥风化脱落、钢筋生锈外露等突出问题,2015年8月,中山南路就曾出现一日之内3间骑楼轰然倒塌的事故,而2016年又接连发生了6起火灾事故,不言而喻,中山路的骑楼建筑保护已是时不我待。

为进一步规范中山路骑楼建筑的保护及日常维护管理,2017年11月,泉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草案)》。10个多月来,从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出发,通过网上公开全文、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意见,草案先后修改数十次,历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三审”,反复推敲打磨、字斟句酌,力争体现地方特色。可见,此次的立法广泛吸取市民意见、倾听多方声音,将让中山路的保护由此走向一个提质增速的全新阶段,颇具里程碑式的意义。

提及为古建筑立法保护,我国各地都不乏先例。2015年,黑龙江立法保护古建筑,并规定危及保护建筑作业罚款20万元;2016年,拉萨市立法保护古村落,进一步理顺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2017年,安徽省黄山市立法保护徽州古建筑,更好地明确了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责任;2018年,重庆市为留住老重庆记忆,立法保护名城名镇名村……当对城市遗迹的保护越来越成为一种全民共识和文化自觉时,立法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其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行为上“可为”与“不可为”的界线,并为古建筑保护高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正如我市即将施行的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就依法合情合理地处理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和保护社会共享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突出了分类保护、街巷改造提升等体现地方特色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在文化消费已成热潮的当下,每每谈及古建筑保护多数人常习惯于诉诸情怀,但回归现实层面,既要避免古建筑人去楼空的“空巢化”现象,又要摒弃粗暴的建设性破坏行为,平衡各方利益达到古建筑保护的最大公约数,从而守住城市历史文脉的“筋骨肉”才是关键所在。

亦如备受各方肯定的泉州中山路金鱼巷“空间微改造”项目,其改造的核心要义“保留不同历史阶段的空间,形成记忆叠加,展示原居民原真生活状态”,也是近年来泉州古城保护3.0“见人、见物、见生活”模式实践的一个缩影。金鱼巷改造既提升了街巷功能又改善了老街巷的居住环境,可谓为古城保护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亦给了立法保护古城以更大的信心和底气。

历史建筑是一座城市永恒的记忆,更是一座城市文明最好的载体,对其的点滴呵护都折射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唯有时刻保有对古城的敬畏之心,以谦卑的姿态行善法良策,方能让泉州古城的城市气质历久弥新,并始终焕发时代的文明之光。正如孟德斯鸠所说:“最好的法律就是人类所可能‘施’与‘受’的福泽中最大的福泽。”这句话亦是今日泉州中山路骑楼建筑立法保护的起点和最终落脚点。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曾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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